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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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非法传销罪怎么定义?

2017年7月24日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http://www.bjasjt.com/
一、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Illegal Pyramid selling)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为巨大利益驱使,众多参与者甚至诱骗其亲属加入,致使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极大。
二、非法传销的基本定义
1、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非法传销罪的定义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四、非法传销罪定罪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上对于非法传销罪怎么定义的呢?威胁、引诱或者胁迫他人发展下线,并且要求参加者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购买某种商品等方式加入组织,这种骗取钱财的行为就属于非法传销罪,非法传销罪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情节的严重与否的情况进行法律的制裁,并且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出现了很多的隐性传销,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也属于非法传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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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周智文[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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