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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罚轻重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何进行监督?
2018年6月27日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http://www.bjasjt.com/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文章来源: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
周智文
[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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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bjasjt.com/news/view.asp?id=918063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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