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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先行拘留的情形
2018年2月14日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http://www.bjasjt.com/
人民检察院 先行拘留的情形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文章来源: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
周智文
[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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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bjasjt.com/news/view.asp?id=90623148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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