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保安员履行维持秩序职责却被客人殴打,防卫过当把对方打致失明。近日,北京市延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健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地处延庆县城中心的阳光KTV是众多年轻人最钟爱的娱乐消遣去处。夏季的一天傍晚吴东与阎军等五六个老战友聚餐后来“K歌”,结账时阎军发现歌厅的一个王姓经理跟自己认识,便让歌厅给打折扣,没想到前台竟然拒绝了,阎军觉得很没面子,就与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战友们也纷纷助阵,将一名服务生团团围住。正在大厅值勤的保安员孙健闻声赶来,帮那名服务生解围,维持歌厅秩序,正在酒劲上的吴东用右臂勒住孙健的脖子便打,阎军等人的拳脚也打在孙健头面部和身上,使他看不清是谁在打自己,混乱中他夺过一只啤酒瓶向身后猛地一挥,只听嘭的一声,吴东的手立马松开了。
后经诊断吴东外伤致右眼角膜裂伤,无法修复,视力为零,经法医鉴定属重伤。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孙健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近日,孙健已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检察官提示:酒后逞强斗狠甚至大打出手固然有错在先,但自力救济也要讲究有理、有力、有节,以暴制暴只能带来最坏的后果。(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何鑫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