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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心切 非法经营保安公司被诉

2018年3月1日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http://www.bjasjt.com/

近年来,保安服务业迅速发展,经营保安服务业务利润可观,创业心切的周某明知不可非法经营保安服务业务,却铤而走险。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周某提起公诉。

2009年12月,周某成立了一家服务公司,并与北京某物业公司建立了业务往来。2010年11月,北京某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刘某与周某联系说他们公司接下了一个学术会堂项目,需要17名保安员,月工资是1900元,问周某能不能做。周某的公司一直不太景气,得知此消息,他喜出望外,虽然知道自己没有经营保安服务业务的资质,可为了扩大业务范围,周某决定冒险接下这个业务,他招募了一些员工,让这些人到他的公司来做保安工作,并在劳保用品商店购置了保安制服,这样17名来自周某公司的“保安员”就正式上岗了。2010年年末,周某又从北京某物业公司先后接下了另外两个派驻保安员的项目。

2011年11月,由于周某公司两名保安员打架闹事,公安机关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了这家“黑保安公司”,随即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至案发,周某从北京某物业公司共收取保安服务费95万余元。

检察官提示: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范了保安服务活动,在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切勿明知违法而非法经营保安服务业务,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何蕾)


文章来源: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周智文[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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