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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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2018年3月26日  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http://www.bjasjt.com/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
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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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山无罪辩护律师
律师:周智文[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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